113-2教育學程應屆畢業生請於3/10至3/18完成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申請

  • 本案應屆畢業生係指「預計在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教育學程且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大學部學生須同時於113-2畢業,碩士班學生須完成該碩士班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數,方可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請至iNTUE系統「申請師培畢業初審」(步驟請參照附件1),並產生「各類科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確認單」,以班級為單位於3/10至3/18送至師資培育處(行政大樓七樓701室)(延畢生、教程班、個人因素等亦可個別繳交),研究所學生需要另外列印畢業初審申請單,連同「確認單」及「大學畢業證書影本」送師資培育處
  • 若有因本學期申請教育學程學分抵免,尚未審查通過而未顯示於初審系統中的學分,請自行手寫在學分清單中
  • 小教、國小身障、國小資優同學所修「職業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劃」課程請登錄在檢核紀錄本中,不列在學分初審
  • 修習雙語專班/模組,欲申請雙語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的同學,請注意下列事項
  • (一)在「各類科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確認單」上,將所修讀的雙語課程及教程後手寫「(雙語)」(如附件2)。尚未完成英檢者,仍請先註明並送學分初審確認單。【所採課架內未有雙語模組課程者,請務必對照111學年度以後課架拉選對應之課程類別;例如修讀雙語F模組之「英語融入生活統整課程設計」可拉選為「教育方法課程」。
  • (二)114年4月28日前繳交英檢聽、說、讀、寫4項目之B2級檢定及格證書或成績單至師資培育處雙語研究中心(行政大樓七樓700b室),詳如下列說明(相關疑問請洽楊小姐,分機82384):
  •     1.請「先」填妥線上表單,「再」至雙語中心進行紙本繳交,以加速流程。
  •       (1)線上表單:114雙語教學次專長英檢考試通過表(表單中需上傳證書電子檔)
  •       (2)紙本繳交:請攜帶英語檢定正本(驗畢後取回)+影本至雙語研究中心(行政大樓七樓700b室)
  •    2.其他注意事項:
  •       (1)敬請務必詳閱欲繳交之英語檢定「聽、說、讀、寫」4項目是否皆達標。(本校英檢考試標準參照表請參閱雙語研究中心網頁公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各類科教育學程英檢考試標準參照表-1120410通過
  •       (2)英語檢定「無」證書效期限制,皆可繳交。
  •       (3)檢核指標若是寫「平均」達多少分,則不能拆分測驗考試成績進行繳交。若是有寫明各項需達成的分數,才能拆分不同測驗進行繳交,且各項成績皆需要分別達標。另,全民英檢若可於成績單上清楚識別考試科目,亦可分項計算。( 舉例說明:雅思以平均分數作為達標依據,則若要繳交此測驗作為英檢成績,必須考取此測驗之聽說讀寫四項,不得以其他測驗之部分項目作為繳交內容 。)
  • 相關問題請洽師資培育處課務組徐凡雅(小教,分機82283)、黃應貞(幼教、特教,分機8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