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教育學程應屆畢業生請於10/13至11/7完成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申請

  • 一、本案應屆畢業生係指「預計在114學年度第1學期修畢教育學程且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大學部學生須同時於114-1畢業,碩士班學生須完成該碩士班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數,方可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二、申請步驟及繳交資料如下:
  • (一)至iNTUE系統「申請師培畢業初審」(步驟請參照附件1),並產生「各類科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確認單」。

  • (二)下列資料於114年10月13日(星期一)至114年11月7日(星期五)送至師資培育處課務組(行政大樓七樓701室):

  •   1.各類科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確認單

  •   2.師資生檢核紀錄簿(請自行確認各檢核項目皆填寫完成,且登錄於iNTUE系統)

  •   3.研究所學生另繳交:「畢業初審申請單」、「大學畢業證書影本」(大學部學生無需繳交)

  • 三、若有因本學期申請教育學程學分抵免,尚未審查通過而未顯示於初審系統中的學分,請自行手寫在學分清單中
  • 四、小教、國小身障、國小資優同學所修「職業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劃」課程請登錄在檢核紀錄本中,不列在學分初審
  • 五、修習雙語模組,且已取得英檢聽、說、讀、寫4項目皆達B2以上成績證明者,欲申請「雙語教學次專長修畢證明書」者,申請步驟如下列事項
  • (一)下載所修讀之模組「雙語教學次專長學分審核表」  【下載路徑:師資培育處網頁/課務組/表單下載/國民小學師資類科雙語教學次專長學分審核表】

  • (二)仔細填妥表內各項資料。

  • (三)將以下資料依前述規定繳交:

  •    1.雙語教學次專長學分審核表

  •    2.歷年成績單(請以螢光筆標示修畢之課程、成績),並標示修讀課程之開課號(可於iNTUE系統/公開課表查詢)。

  •    3.英檢聽、說、讀、寫B2級之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後取回)

  • 六、申請及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一)符合下列所有條件者:
  •    1.依前述說明二繳交資料,且教育學程畢業學分初審通過。
  •    2.師資生檢核紀錄簿(含iNTUE系統各檢核項目)審核通過。
  •    3.大學部學生繳交本校畢業證書影本至師資培育處(115年2月12日前,逾期未繳交者,請於影本繳交5個工作天後方可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二)領取期間:115年3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4月24日(星期五)。
  • 七、相關問題請洽師資培育處課務組徐凡雅(小教,分機82283)、黃應貞(幼教、特教,分機8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