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4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受獎生第2學期各項義務檢核彙整表如附件。 二、依本校「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及「114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受獎生之權利與義務」規定,受獎生於受獎期間應符合各項檢核基準。 三、審核結果:114-2學期共計55位受奬生,55位通過所有檢核基準。 四、通過者依規定核發獎學金。 五、受獎生請於115年12月31日(四)前至師培處領回師培獎學金檢核紀錄簿,逾期未取回者將由師培處統一銷毀。
師培處謹上 11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