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錄影檔 https://youtu.be/suVsdpmtLO4
看完錄影檔後填寫認證回條,並將填寫完成之認證回條黏貼於「師資生檢核紀錄簿」上(紀錄簿不用拿來師培蓋章,貼回條就可以了),才算完成參加此項說明會。
【公告】關於 116–117 學年度教育實習機構尋找與接洽注意事項
依據《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要點》及相關實習規定,實習學生須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審核通過並公告為「適合」之教育實習機構進行實習。
目前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針對 116–117 學年度之教育實習機構審核與名單公告作業尚在進行中。為利大家順利規劃與接洽實習學校,請注意以下事項:
如有任何實習申請相關疑問,歡迎隨時與師培處教育實習業務承辦人素華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