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公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第2次甄選簡章」。
依據:依據115年9月16日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師資培育獎學金委員會議決議、「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簡章重點摘要如下:
(一)甄選名額:修習本土語文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名額2名(申請資格及應檢附之選課資料請詳簡章「肆、申請資格」第六項)。
(二)申請時間:115年10月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5年10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
(三)甄選日期: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
(四)獎學金發放:經甄選錄取之學生,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8,000元。學期結束經審核未符合各項檢核者,每一款停發一個月之獎學金;最後一個月之獎學金,俟第二學期結束檢核完成後發放。
二、檢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第2次甄選簡章」1份(如附件),並置於本校師資培育處「師資培育獎學金」專區(https://reurl.cc/7Kx5M5)。
三、如對簡章內容有疑義,請洽師資培育處課務組,電話:(02)27321104分機8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