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見習期間與填寫見習結果
『見習期間』
依師培處規定見習期間至國小、幼兒園進行一周教學見習。
『填寫見習結果』
(二)取消修習教育學程資格
『大學二年級師資生取消教育學程資格』
注意!!! 大學部二年級師資生未於見習規定期間截止日前繳交「見習紀錄表」及完成「填寫見習結果」者,視同未完成教學見習,因有關師資生名額遞補權益,將於當年度教育實習委員會取消修習教育學程資格,依電子郵件通知後將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請免見習
『使用時機』
1.有第二個教育學程或以上者。
2.有教師證者。
3.轉學生並已於其他師資培育大學或教育單位完成一周見習者。
4.轉學生並已完成修習教育學程者。
按『送出申請』,系統會告知動作執行成功,再按下確認便存入資料庫,並連同【免參與教學見習活動申請單】紙本、檢核本一併送師培處申請免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