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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本校師資培育處徵聘約用行政專員1名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師資培育處

徵聘「約用工作人員─約用行政專員」公告

徵 聘 公 告 內 容

徵聘單位

師資培育處

人員區分

約用行政專員

名    額

1人

性    別

不拘

上網期間

即日起至111年10月11日止

資格條件及專長

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外文、英語教學、教育相關系所畢業為佳。

熟諳中英文電腦文書(WORD、EXCEL、PPT)、公文與計畫撰寫、經費核銷能力。

能獨立規劃、執行與管考專案計畫能力,具2年以上行政相關經驗者尤佳。

CEFR英檢證照達B2等級以上或其他等同程度之英文檢定者佳。

認真負責、工作細心,且具溝通與協調能力。

工作內容

  1. 辦理雙語教學研究中心經費申請與核銷、成效考核,與行政庶務(含公文處理、相關資料彙整分析、會議協助)等工作。
  2. 辦理「大專院校學生雙語化學習普及提升計畫」相關業務。
  3. 彙辦本中心各式會議工作報告或回覆事項。
  4. 雙語專班(模組)學生相關課務、兼任教師聘任事宜。
  5. 兼任師培處秘書。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師資培育處雙語教學研究中心

應備文件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大學(含)以上各階段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相關專業證照、服務或離職證明書。

其他專長證明文件或有利於審查之證件或文件。

聯絡方式

應備文件請於111年10月11日(含)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師資培育處雙語教學研究中心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資培育處行政專員」);或於時限內親送交師資培育處雙語教學研究中心,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合於初審條件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可自行取回;複審時間擇期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66396688轉82381吳小姐。

薪資與福利:依本校「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起薪,適用行政專員第一年薪級,新臺幣39,295元,享勞健保及勞退,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依到職月份比例計算。進用後經試用考核通過者續雇,並依年終考核等規定晉薪。

本處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若干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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