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師資培育處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 甄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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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師資培育處課務組 |
職 稱 |
約用行政組員 |
薪 資 |
薪資依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組員」職級及相關規定核支。 |
名 額 |
1名 |
公告期間 |
自112年9月14日至112年9月22日 |
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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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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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2年9月22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文件請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師資培育處(A701室)課務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行政組員)或於時限內親自送交。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三、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服務或離職證明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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