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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教師資格考試】116年度起,特中/特小考生、特幼考生分別應試不同試卷。

 

 

請留意重大變革!!

依教育部來文,116年起規劃「課程教學與評量(特教身障組)」考科採「共同基礎、階段分卷」原則辦理,將分為「特中/特小考生試卷」及「特幼考生試卷」,其中綜合題(配分20分)依不同教育階段(特中/特小、特幼)教學情境及所對應之課程、教學與評量重點設計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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