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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2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第二次甄選簡章修正

說明:

   一、 修正內容如下:

          簡章第三頁:申請資格第三點

    (三)申請本土語(含閩南語、原住民語)名額者「(限具「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修習資格之師資生及教程生)」,受獎期間每學期必須修習且取得本校加註閩南語專長或原住民族次專長課程至少2學分,受獎期間合計至少取得4學分。

二、旨揭簡章業經本校112學年度第1次「教育部師資培育獎學金計畫」聯席會議通過,電子檔請至本校師資培育處網頁下載。

三、本案申請對象為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及碩士班二年級以上具師資生或教程生資格之在學學生,且符合簡章所列申請資格者。

四、申請時間:112年9月4日至112年9月11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方式:一律現場報名(於報名期限內先填寫報名資料後送件)

                  表單連結: https://reurl.cc/WGpN5O

    (二)送件地點:本校師資培育處(行政大樓七樓701室)

五、申請本獎學金同學務必於112年9月13日(三)至112年9月15(五)23:59:59前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正式版測驗,逾時系統自動關閉,未於時間內參加測驗者不符合報名資格。

    (一)系統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為學號,同學進入系統後請自行更改密碼。

    (二)務必完成「教師情境判斷測驗」、「教師工作價值觀測驗」及「教師人格測驗」3項測驗。

    (三)本測驗結果供面試委員參酌。

    (四)本系統僅能做一次測驗,進入正式版測驗系統,但一定要完成正式版測驗系統始符合報名資格。
        進入正式版本測驗系統:
https://taa.ntnu.edu.tw/ISJSHome/ISJSHome.aspx

    (五)師資生潛能測驗學生操作手冊如附加檔,僅供參考。

六、112年9月18日(一) 於師培處網站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應考時間表及面試注意事項。

     七、筆試、面試日期:112年9月23日(六)。

     八、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班排名成績單:請先至行政大樓2樓繳費機繳費完成,憑繳費收據和學生證至行政大樓6樓601室(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辦理。

     九、獲甄選錄取之受獎生,每名每月核發新臺幣8,000元,以甄選錄取之次月起受領。

     十、相關事宜請詳閱甄選簡章,如有疑義,請致電師資培育處課務組(02)6639-6688分機82382。

 師資培育處

 1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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