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新聘專任教師甄選公告
單位 |
師資培育處 |
職位 |
專任教師1名,助理教授級(含)以上 |
學歷及資格 |
三、敬業樂群、品行端正、具教學熱忱及教育理念,需配合本處支援行政、地方教育輔導,並能推動小學雙語教學。 四、近5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應符合下列「學術研究」或「教學實務」二項專長取向之一,並繳交相關資料。 (一)學術研究專長取向(下述1-3點至少2篇/案/冊) 1.SCI、SSCI、TSSCI、A&HCI、THCI、SCIE、SCOPUS學術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擔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中央部會或同等級國內外民間組織計畫主持人。 3.已出版具雙審查機制之學術專書作者(含章節)。 (二)教學實務專長取向(下述2項條件均須具備) 1.曾擔任大專校院、中小學或幼兒園教師。 2.已出版教學相關著作、大學教學專用書籍、教學技術研發取得專利之成果、或教材教法教具研發之著作/技術報告(含影音檔案、使用手冊、評量工具等)或主持教育部等中央部會或同等級國內外民間組織之教學相關計畫至少2件/冊/案。 |
應聘 科目 |
班級經營、教學原理、課程發展與設計、輔導原理與實務、國民小學教學實習 |
應徵手續、文件及日期 |
一、合於上列資格,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應徵本處專任教師申請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三)教師證書影本(若無則免附)。 (四)自傳、相關經歷或工作證明。 (五)專長取向檢核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六)教學大綱:由應聘科目中擇2門課,一學期18週,以英文撰寫為佳。 (七)博士論文與近5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 ★注意:上述第(一)、(五)、(六)項,請使用本處提供之格式,並於113年9月9日前,將word檔以E-mail寄至chin@tea.ntue.edu.tw。 二、以上文件請以掛號郵寄「1065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師資培育處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9日(星期一)止,寄(送)逹本校(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審查程序 (一)第一階段:本處教評會進行書面資格初審。 (二)第二階段面談:試教、自我介紹與口頭提問。 五、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者於甄選結束,若需寄回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 六、待遇與權益: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辧理。 七、起聘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若無法如期起聘將順延。 八、如有相關問題請洽黃應貞助教,聯絡電話:02-66396688分機82382。 |
備註 |
本校新聘教師應聘後,若未具相關教學實務經驗,需遵守本校「新進教師導入服務與教學促進辦法」、「教師『臨床教學』實施要點」等進行臨床教學、接受觀課等教學相關規定。 |
網址 |
https://reurl.cc/E6n8V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