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徵聘「職務代理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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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 |
師資培育處 |
人員區分 |
職務代理人 |
名 額 |
1名 |
上網期間 |
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止 |
資格條件及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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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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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
錄取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須配合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交接,以前後一周為原則) |
工作待遇 |
本項職務月薪比照「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職級,月薪35,775起及相關規定核支。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行政大樓A701室(師資培育處) |
應備文件 |
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文件請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師資培育處(A701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或於時限內親自送交。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相關附件請至本校最新消息,徵才標籤下本公告頁面內下載。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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