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114-2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大學部須在114-2畢業)請於3/10(二)至3/17(二)完成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申請
一、適用對象:預計在114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教育學程且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注意:
1.之前學期已申請過但因故未取得修畢證書者,若有預計114-2要修畢且報名教師資格考試者都需要提出申請。
2.大學部學生須同時於114-2畢業,碩士班學生須完成該碩士班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數,方可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二、申請流程:
1.至iNTUE系統「申請師培畢業初審」(步驟請參照附件1):請務必依照修習手冊上之課程架構選擇正確的「科目類別」及「領域」;國民小學教育學程者,除科目類別為「專門課程」者,需依所修課程選擇「領域」外,其餘科目類別為「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課程」、「教育實踐課程」、「普通課程」之領域別與科目類別相同。(未依照課架類別勾選教育學程課程者,皆無法通過教程畢業初審,將無法報名115年教師資格考試)
2.產生「各類科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確認單」。
3.列印「各類科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確認單」,確認認列學分正確後簽名。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之「普通數學」為必修課程,如已通過免修申請,請務必於初審確認單上註明「普通數學免修(學測數學達前標/通過普數檢定)」】
3.於115年3月10日(星期二)至3月17日(星期二)依身分別(大學部/研究所)繳交下列資料至師資培育處(行政大樓七樓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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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 |
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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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類科教育學程學分初審確認單(學生本人需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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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2.畢業初審申請單(學生本人需簽名) 3.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
※大學部同學,建議以班級為單位繳交。如適逢三周集中駐校實習期間,無法於平日上班期間到校繳交,請提前致電師培處課務組討論。如適逢三周集中駐校實習期間,無法於平日上班期間到校繳交,請提前致電師培處課務組討論。
三、若有因本學期申請教程學分抵免,尚未審查通過而未顯示於初審系統中的學分,請自行手寫在學分清單中。
四、申請雙語教學次專長修畢證明書者,申請規定請參閱附件2。
五、小教、國小身障、國小資優同學所修「職業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劃」課程請登錄在檢核紀錄本中,不列在學分初審。
六、如有疑問,請洽各教育學程承辦人員:小教─徐小姐(分機82283);幼教、特教─任先生(分機82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