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8/4起可領取】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修畢雙語教學次專長學分證明」、「雙語教學專長學分學程證明書(自然系)」,請於期限內領取

「修畢雙語教學次專長學分證明」、「雙語教學專長學分學程證明書(自然系)」取回期間及說明:

(一)領取期間:115年8月4日(星期二)起至115年12月31日(星期四)止。

(二)領取方式:
1.現場領取:請依本校人事室公告之上班時間,至師資培育處雙語教學研究中心辦公室(行政大樓七樓A700b)領取,請務必攜帶學生本人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如為他人代領,請務必須填具委託書(參考格式如附件)並檢附雙方身分證件。
【115年8月暑假上班時間:周一至周四9:00~17:00,全校共同暑休日期:8/3(一)、8/7(五)、8/14(五)、8/17(一)、8/21(五)、8/24(一),共同暑休日全校不上班】

2.郵寄到家:請自備A4大小信封,依信封書寫格式,填寫「收件地址」、「收件人」及「連絡電話」,並以膠水黏貼36元郵票,在領取期間前送師資培育處雙語教學研究中心,本中心將於領取期限內寄送。

※上述證書為師資生(含教程生)修畢學分之重要證明文件,請自行妥善保存。
※以上說明如有疑問,請洽師資培育處雙語教學研究中心承辦人:楊小姐(分機82384)。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