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期間、填寫見習結果、取消修習教程資格、申請免見習👈
(一)見習期間與填寫見習結果
『見習期間』
依師培處規定見習期間至國小、幼兒園進行一周教學見習。
『填寫見習結果』
- 見習結束,至「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進入『師培資訊』點選『填寫見習結果』作業點選編輯
- 見習類別點選『申請見習』
- 依序登錄「見習日期、見習學校資料、見習班級老師姓名(請勿填錯字)」等相關資料,按『儲存』,系統會告知動作執行成功,再按下確認便存入資料庫
- 若因個人因素,未於規定期間完成見習者,須於規定期間至iNTUE系統見習類別點選『申請延後』(只限一次),並注意每學年度最遲應在何時完成一周見習
- 未於規定期間完成見習者,可採取以下2種方式完成見習
(1)填寫申請延後,於學期期間連續五周,每周擇一天,共五個全天,至見習國小(幼兒園)完成見習。需先繳交學生報告書至師培簡要說明學期期間見習原因、見習起訖日、見習地點;始得開始見習。
(2)填寫申請延後,於次學期或學年度規定見習期間完成一周見習,無需繳交學生報告書。
『大學二年級師資生取消教育學程資格』
注意!!! 大學部二年級師資生未於見習規定期間截止日前繳交「見習紀錄表」及完成「填寫見習結果」者,視同未完成教學見習,因有關師資生名額遞補權益,將於當年度教育實習委員會取消修習教育學程資格,依電子郵件通知後將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請免見習
『使用時機』
1.有第二個教育學程或以上者。
2.有教師證者。
3.轉學生並已於其他師資培育大學或教育單位完成一周見習者。
4.轉學生並已完成修習教育學程者。
按『送出申請』,系統會告知動作執行成功,再按下確認便存入資料庫,並連同【免參與教學見習活動申請單】紙本、檢核本一併送師培處申請免見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