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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分檢核說明會」,請預計113-2或114-1修畢教育學程者務必參加

一、旨揭說明會之參與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預計在113學年度第2學期或114學年度第1學期修畢教育學程,且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之師資生(教程生)

()大學部學生須於修畢教育學程之當學期畢業(取得畢業證書);碩士班學生須完成該碩士班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數

二、113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分檢核說明會」,各系所時間及地點如下表:

場次

系所

時間

地點

1

教育系、語創系、國小教程班、

幼教系、幼教教程班

【國小學程、幼教學程】

1131112

星期二

1530~1730

活動中心405會議室

幼教學程學分檢核說明會

16:30~18:00科學館B101教室

2

心諮系、音樂系、數資系、

特教系、特教教程班

【國小學程、特教學程】

1131119

星期二

1530~1730

活動中心405會議室

特教學程學分檢核說明會

16:30~18:00活動中心406

3

兒英系、藝設系、自然系、體育系、

國小教程班(含雙語)

【國小學程】

1131210

星期二

1530~1730

活動中心405會議室

三、如因個人特殊情形無法參加所屬學系指定場次之說明會,修讀小教學程者,請自行參加其他場次;幼教學程及特教學程者,請洽師資培育處黃應貞助教(分機82382

四、參與說明會請務必攜帶「各類科教育學程修習手冊」及「師資生檢核紀錄簿」以利認證

五、本說明會為本校師資生(教程生)修畢教育學程檢核事項之一,會中將帶領同學進行教育學程學分自我檢核,以瞭解自我的修課狀況並期望能如期畢業。攸關師資生權益,且辦理時段亦為日間學制排課時段,請應屆畢業師資生務必全程出席,未能全程參加者,請事先以學生報告書請假,並自行預約及完成補聽

六、以上說明如有疑問,請電洽師資培育處課務組(小教學程,分機82283徐小姐;幼教、特教學程,分機82382黃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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